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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修、免听、缓考、补考、重读

浏览次数:  发布时间:2020年10月10日

1、缓考

除不可抗拒原因外,学生无法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,须在考试前,由本人填写缓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(本人因病不能办理,可由班长或家长持有关证明代为办理),经系主任 签字同意,到教务处办理备案手续后,方可缓考,缓考成绩按实记载。

正常考试擅自缺考的课程按零分记,不得办理缓考手续。缓考成绩未通过或擅自缺考者,必须重读该课程。缓考手续原则上不得在考试后补办。(申请缓考手续见实施细则)。

2、补考

各专业在《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教学培养方案》中所列的课程,除通识教育选修课外,均有正常考试和补考两次考试机会。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原则上只有正常考,没有补考,学生可通过重读或改选其他课程获得学分。补考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开学初,不得申请缓考。

3、重读

课程考核不及格或成绩不理想可以重读,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不限定重读次数,课程的 最终成绩以该课程修读成绩的最高分记载。评定奖学金和直升研究生的成绩以考核的第一次成绩为准。(申请重读手续见实施细则)。


附件1 北京物资学院学生补修课程报名表(2019年新版)

附件2 北京物资学院在校生重修课程申请表(新)

附件3 留级学生补修免修课程报名表

附件4 休学学生复学补修免修课程报名表

附件5 转专业学生补修免修课程报名表